根据数据GO测算,有10个省份的就业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例不到一半。 2023年,就业人口与常住人口比例最高的前三名是: 浙江59.19%云南58.81%江苏56.77%后三分别是:天津 46.55%%青海 45.62%%黑龙江 43.08%表:31省市就业人数排名(按就业人数/常住人口比例排名) 与2022年相比,5个省份的就业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是下降的,分别是北京-0.17个百分点;上海-0.33个百分点;吉林-0.46个百分点;黑龙江-0.52个百分点;辽宁-0.56个百分点。 2023年,就业人数排名前三的省份分别是: 广东7057万人 山东 5370万人 江苏4840万人 排名后三的分别是: 宁夏341万人 青海 271万人 西藏 194万人 表:31省市就业人数排名(按就业人数总量排名) 与2022年相比,5个省份就业人数减少,其余26省份就业人数增加。 增涨前三分别是:广东 +153万人新疆 +115万人河南 +46万人 减少最多的分别是: 吉林 -15万人辽宁 -31万人黑龙江 -32万人表:31省市就业人数排名(按就业人数变化排名) 2023年,城镇就业人数排名前三的省份分别是:广东 5573万人江苏 3554万人山东 3352万人 排名后三的分别是:宁夏 227万人青海 176万人西藏 79万人 表:31省市就业人数排名(按城镇就业人数总量排名)表:31省市就业人数排名(按城镇就业人数变化排名) 2023年,乡村就业人数排名前三的省份分别是:河南 2190万人四川 2177万人山东 2018万人 排名后三的分别是:宁夏 114万人天津 100万人青海 95万人 表:31省市就业人数排名(按乡村就业人数总量排名) 表:31省市就业人数排名(按乡村就业人数变化排名)10月经济数据合集(点击标题可跳转详情):历史经济数据合集(点击标题可跳转详情):数据GO专题合集(点击标题可跳转详情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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